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将洛阳宏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百万吨乙烯抽余碳四综合利用项目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百万吨乙烯抽余碳四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洛阳宏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洛阳市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约198亩,主要建设8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和5万吨/年叔丁醇联合生产装置、5万吨/年1-丁烯生产装置、5万吨/年混合碳四加氢装置以及配套的循环水、污水和油气回收、火炬系统等设施。该项目于2023年5月19日在洛阳市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编号为:2305-410308-04-01-887268。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阳宏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洛阳市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联系人:李建波
联系电话:13938886130
电子邮箱:lyhhhggs@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河南赛佳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洛阳宏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