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将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碳四裂解装置柔性化生产改造项目进行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碳四裂解装置柔性化生产改造项目;
(2)建设单位: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地点:洛阳市孟津区大港路2号宏力化工现有厂区内;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依托现有厂区公辅设施基础上,将现有碳四裂解装置进行柔性化生产改造,利用醚后碳四生产富含异丁烯碳四,生产工艺包括选择性加氢部分、异构原料缓冲及汽化部分、反应部分、压缩产物分离部分、再生部分。装置规模16万吨/年(以进料计),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
(6)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措施:
现有工程厂区包括12万吨/年液态烃分离装置、2.4万吨/年聚丙烯装置、10万吨/年碳四裂解装置、4万吨/年MTBE和1万吨/年异丁烯联合装置、3.4万吨/年双异丁烯装置、5万吨/年的碳八烯烃深度精制装置、4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项目、15000Nm3/h空分制氮装置、2×100t/h地面火炬和独立的公用工程系统,可生产稳定轻烃、精丙烯、聚丙烯、MTBE(甲基叔丁基醚)、异丁烯、醚后碳四、双异丁烯、2,4,4-三甲基-1-戊烯、2,4,4-三甲基-2-戊烯、氮气等产品。
现有厂区已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废气治理措施:企业制定有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定期对厂区各动静密封点进行检测与修复;罐区采用压力罐或内浮顶罐,内浮顶罐安装油气收集管道,罐区废气经收集后送至油气回收系统处理;装卸采取全密闭底部装载且装卸区安装有油气回收及处理设施;加热炉和导热油炉采用清洁的燃料气为燃料,安装低氮燃烧器;项目物料的储存、输送及生产等过程均密闭进行;装置开、停工或生产不正常时从安全阀排出的烃类气体及生产过程中装置排出的不凝气,排入现有火炬系统进行处理。
2)废水治理措施:
厂区产生的含油污水、循环水排污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送至洛阳吉利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采取基础减震、隔声和消声等措施。
4)固废处置措施:厂区设置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厂区各类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罐区设置有防火堤,装置区设置有围堰,厂区设置事故水收集系统及1座3600m3的事故池,并配套建设有消防、报警及监控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洛阳市孟津区大港路2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7966992975
电子邮箱:15237999152@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河南国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洛阳炼化宏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3日